“是誰污蔑魏巍侵吞公款原《中流》副社長孫瑞林的回憶”
說到對魏威同志的迫害,不得不說有人在中傷魏威同志,也就是所謂的嚴重的經濟問題。
據說在某部隊高級干部會議上,有人對魏威同志極盡攻擊中傷之能事。 他咬緊牙關說。 據說他并沒有寫“誰是最可愛的人”,而是寫“誰是最可惡的人”。 我覺得他是最可惡的人! 說在我們家鄉,他在長壽星球上吃砷,活得不耐煩! 他還散布謠言說魏威不僅有嚴重的政治問題,也有嚴重的經濟問題,將公款私吞。 (大意)這些詆毀魏巍同志的話曾一度廣為流傳,對魏巍同志的身心和名譽造成了巨大的傷害。

所謂魏威同志嚴重的政治問題,正如我已經介紹過的那樣,是那16人的簽名信,這個問題,哪個是對的,已經很清楚了,他很難把鹿指成馬。 對于所謂嚴重的經濟問題,除了子虛烏有之欲之外,也是一種罪過。
情況是這樣的。
在《中游》面臨停刊的情況下,我雜志社常務編輯委員會集體討論多年來網民自愿捐贈給《中游》的經費,未用完的,暫時轉到解放區文學研究會賬戶,準備停刊后返還捐贈人。 我們作為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機構,這樣做本來就是天經地義、合理合法的。 但是,有人似乎發現了散布謠言中傷,破壞魏威和《中流》的新罪證。

2001年8月16日,gm日報社律師事務所部長姓黃的來電,奉袁總編之命打電話。 這位黃處長用非常傲慢的語氣對我說。 “我們研究了法律文件和資料。 這筆錢沒有得到通用日報社的批準。 ‘ 非法轉移,‘ 貪污,‘ 侵吞公款的行為。 《中流》移動的錢必須交給通用日報社。 否則,‘ 貪污公款和‘ 非法轉移公款罪將得到解決。 我聽了那個,覺得很奇怪,馬上反駁了他。 “我們拿的這筆錢,不是上邊繳的公款,也不是你們報社給的,gm日報社也沒給過我們一分錢,都是網友捐贈的,憑什么要交給你們? ! 另外,《中流》是獨立法人單位,林默涵是法人代表,財務上一直獨立。 《中流》有接受捐款、歸還捐款的權利,你們無權干涉。 如果你認為我們是所謂的‘ 非法轉移,‘ 貪污,‘ 如果想分公款,訴諸法律,請隨你們的便,到法院告我們。 這位部長依然蠻橫地說,我們不是去法院,而是去檢察院的反貪局起訴你們。 我說:“那太好了。 我陪你到最后! 但是,從《中流》開始‘ 貪污犯想給“中游”潑污水,那肯定是你們瞎了眼,浪費了。

很明顯,通用日報的行動是有人發言的。 然后,從上到下的配置… …
為了證明真相,駁斥魏巍同志和我《中游》對全體同志的誣告,2003年11月5日,魏巍同志請我以他的名義代表雜志社起草并寄送報告。 報告關于停刊后應向捐贈的同志退錢的問題。 8月中旬,《gm日報》公司的相關人員沒有進行調查研究,而是主觀和武斷地認為我們所謂的‘ 非法轉移公款,‘ 侵吞公款事件。 主管財務工作的孫瑞林和常務副主編徐非光、馬蓑伯等同志分別證實和反駁了情況。 我自己也寫信給丁部長證明了情況。 為了妥善處理這個事件,有必要進一步證明情況和我們的解決意見。

報告在介紹了《中流》的經費來源后,指出:“多年來,我們節約了預算,幾個領導和主編多年來沒有得到一分錢的勞務費,多次無償服務,甚至交通車票和餐飲誤食費都是自掏腰包,而且每個月只有一點錢,比如, 這種情況在全國可能很少見。 在《中流》停刊之前,我們已經節約了60多萬元。 應該說節約的這些錢大部分是網民捐贈的。 八一前后,《gm日報》社領導在咨詢了我們三位常務副主編后,經我們集體研究決定(大家簽字),退還了捐贈這筆錢的網民。 為了保證退錢,我們保留了15萬元作為善后工作之用,另外45萬元轉移到解放區文學研究會賬戶準備退錢。 《通用日報》公司是我們‘ 非法轉移公款,‘ 侵吞公款是沒有根據的。 何來‘ 不法之罪? 我們圈錢的做法和目的是光明正大,讓錢可以歸還給捐助者。 我們不忍心,也無權把網民的血汗稅落在任何相關人員手里。

在報告的最后,由于《中游》停刊,《通用日報》公司接管了我雜志社的財務、發行和部的業務,也接管了捐贈人的名單、地址等資料。 鑒于我們已經“沒有名單、地址資料”無法退錢的現實情況,我們沒有辦法,鄭重聲明,我們一定會把這筆錢轉到“gm日報”公司,退錢給捐款的網民(包括公司)。 因此,原《中流》雜志社負責財務工作的副社長與gm日報社一起制定了退保計劃,并同意將這筆錢切實退保給捐贈網民和公司。 另外,王震同志夫人王季青捐贈的電腦、打印機、傳真總政李偉同志捐贈的復印機等也必須一并歸還。

林默涵、魏巍的兩位主編一起擔任《中流》常務副主編的該部老干部徐非光同志聽到后也非常震驚和憤怒。 2001年9月15日,他在《立此保存有關《中流》雜志的經濟問題》一文中,以他《中流》12年的經驗為基礎,鄭重告人們事實,在當今市場經濟條件下,貪污腐敗盛行、拜金主義成風的情況下,它 對林默涵、魏威兩位主編,‘ 一點也不表現他們,一點也不為過。 我們是‘ 用私人費用分攤這筆經費,完全沒有任何根據。 過去,現在,我們是‘ 我分過一分錢的經費,但我們總是‘ 不厭倦文字,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,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。 《中流》里有這個‘ 莫須有的罪名,真的是‘ 除此之外,如果想犯罪的話,什么患處也不辭,‘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! 把這個豎起來保存照片!

后來,這些想要陷害魏巍和《中流》所有同志的年輕人,都意識到自己在鐵的事實面前吃虧,不敢再說那件事,蔫了。 這件事已經過去七年多了,但還沒有結束。 一、散布謠言、詆毀魏威同志和《中流》集體名譽的小人尚未被追究; 二是散布謠言欺騙魏威同志和《中流》的不良影響還沒有恢復; 第三,網民捐贈的數十萬血稅,至今仍被gm日報社占領,未退還。 我想這筆帳遲早要結的。

作者:摘自孫瑞林,長文《生命之戰不僅僅是記住恩師魏巍同志》,投稿難,百度搜索標題孫瑞林:生命之戰不僅僅是記住恩師魏巍同志。 瀏覽烏有之鄉網站原網頁的百度快照。
本文:《“是誰污蔑魏巍侵吞公款原《中流》副社長孫瑞林的回憶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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